【印花稅】印花稅彙總繳納電子申報,可以網路更正其申報資料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財政部前於104年10月16日以台財稅字第10404560750號令,修正「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繳款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肆點、第伍點規定,自104年11月1日起,彙總繳納申報人可以於申報截止日前(單月17日),利用網路申報系統更正已送出之申報資料,提供更便捷的網路申報。 該局說明,原以網際網路辦理印花稅彙總繳納申報者,申報人完成網路申報作業後,如需更正其申報資料,應以書面填寫更正申報表,並向該局或所屬分局申請更正。經財政部修正「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繳款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肆點、第伍點規定,自104年11月1日起,在每單月1日零時起至17日24時止申報期間,可以在網路上直接更正已送出之申報資料,免除來回奔波申報之不便。       該局呼籲,如所書立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銷花,可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後,只要至該局網站(http://www.cyhtax.gov.tw)申請帳號核准,即可辦理網路申報,非常便利。    如您對印花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2-07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