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網路拍賣房屋如何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如用原供住家使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地點,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該房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應以該房屋供住家使用為前提要件,假使營業登記處所堆置與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就不是屬住家用範圍,應與實體商店一樣依其實際使用部分改課營業用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01-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