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110年12月31日前免牌照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為響應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車籍在新竹市內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於110年12月31日前均享有使用牌照稅免稅的優惠。
市長林智堅特別鼓勵換車市民選擇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機車,以因應綠色環保潮流,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建立健康樂活竹塹城。車籍在新竹市內之電動汽機車於110年12月31日前,均可免繳使用牌照稅,因此近期如有購車打算的朋友要把握機會,早買早享受。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1-0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