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收到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請儘速繳納,以免財產被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反應,他的存款突然被扣款,經查原來是他收到行政執行處寄發之傳繳通知,卻未依限繳納,所以存款被強制執行扣款。
該局另表示,納稅人收到行政執行處寄發之傳繳通知時,可依以下方式繳款:1.繳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現金及傳繳通知單於繳納期限內前往全省便利商店各地的營業門市繳納。2.持傳繳通知單至欠稅所在地之行政執行處、地方稅務局或鄉(鎮、市)公所開單繳納。3.至郵局購買匯票寄至欠稅所在地之行政執行處或地方稅務局。4.如因一時財務困難,致無力繳納稅捐,可至行政執行處申請分期繳納。該局並提醒納稅人,如收到行政執行處寄發之傳繳通知仍未繳納,行政執行處會請金融機構扣取存款,或請僱主扣薪水,另外只要欠稅人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及其他債權都可以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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