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覈實核課補習班之所得,該局自106年5月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核,107年將持續針對轄內知名度、社會關注度高或收費標準高,但與申報收入顯不相當之已立案補習班,列為加強查核對象,以維護租稅公平。
該局指出,為增加查核效益,將運用各項資訊科技、實地訪查及通報機制,蒐集相關課稅資料,以掌握業者實際收費情形,並就業者以往年度申報費用情形,與同業比較分析,選案列為專案查核對象,以覈實核課補習班稅捐。該局除依業者提供之帳簿憑證資料予以審查之外,必要時亦將調閱相關資金往來情形,以瞭解實際業務收入。
為鼓勵業者誠實申報及自動補申報及補繳稅款,該局特別籲請業者先行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短漏報學費收入或未依規定列報費用者,請儘速向所在地分局、稽徵所辦理更正並補繳稅款,以適用免罰之規定。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蕭百純
電話:(04)23051111轉2243
更新日期:106-12-02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