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契稅申報案件自即日起請向稅務局辦理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契稅稽徵作業自即日起,不再委託公所辦理,有關契稅申報、查對更正及撤銷申報案件,請逕向該局或其所屬分局洽辦。

 該局提醒民眾,利契稅業務收回自徵前(亦即於99年12月16日前)已辦理申報,惟因待補正致無法完成核稅業務者,12月17日之後案件將移交稅務局,故之後須向稅務局辦理補正及完稅查欠手續。

 契稅申報稽徵作業方式改變之初,倘因而造成不便之處,請多予體諒與指教。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本局服務電話741014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