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 保障納稅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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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程序正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稱納保法)將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
該局再表示,為便利納稅者申請稅捐協助,於總分局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稱納保官),人數計5人;並於機關網站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供民眾上網查詢相關法令及疑義問答(Q&A)等相關資訊,同時於該專區公告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未來納保法施行後,民眾如發生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時,均可向納保官諮詢或請求協助。
納保法之施行對於納稅者權益之保障將更加完善,請民眾密切注意該局宣導納保法之訊息,以維護自身權益。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千惠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1

更新日期:106-11-1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