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案件退稅了!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已於10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存款帳戶,未指定帳戶者也於當日以掛號方式寄出退稅憑單,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106年12月29日止,請受退稅人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內辦理兌領手續。


    該分局說明,本次退稅對象為今年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暨5月11日以後採用人工、二維條碼與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申報及屬第1批退稅案件因特定更正原因致再退稅者。若民眾日後如欲優先完成退稅,請及早辦理申報並多利用網路完成報稅手續。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退稅案件的處理進度,民眾可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進入「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區」,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號及驗證碼後按「送出」,即可查詢105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是否已撥付指定帳戶或已寄發退稅憑單。


    該分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到自動櫃員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民眾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以免誤入歹徒詐財圈套。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張課長
聯絡電話:089-360001轉200

更新日期:106-11-10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