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6年10月31日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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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所轄中部5縣市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共5萬9千餘件,將於106年10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未填寫存款帳戶者,則開立退稅憑單並郵寄予納稅義務人,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6年10月31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持退稅憑單、存摺等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申報時所指定的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持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的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的寶貴時間。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或開立退稅憑單、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操作提領退稅款,請小心歹徒詐騙伎倆,勿受騙上當。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徵收科劉玉珍
電話:(04)23051111轉8314

更新日期:106-10-27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