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請在9月22日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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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地價稅將於11月份開徵,土地所有權人欲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 ‰ 課徵地價稅,應於9月22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如符合相關要件,當年期(即106年)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則自次年期(即107年)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 ‰與一般用地累進稅率10 ‰ 至55 ‰ 二者相差至少4倍,請把握申請期限,千萬不要錯過節稅好時機。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鍾明穎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103

更新日期:106-08-2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