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才能適用,還沒申請的民眾趕快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月份地價稅開徵後,很多民眾發現,自己住家土地的地價稅為什麼比鄰居貴很多?經瞭解發現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結果。該局表示地價稅有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適用稅率從千分之十累進到千分之五十五。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千分之二課徵,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達4倍以上,呼籲民眾要檢視地價稅繳款書,自己住家的自用住宅用地如果沒有按千分之二稅率課徵,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則自次年起適用。如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