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向小規模營業人取得進貨憑證可否扣抵?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小規模營業人開立之銷售收據,因小規模營業人不屬於進銷扣抵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憑證未載有營業稅額,故不得作為扣抵銷項稅額憑證。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