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僅白天設攤營業,房屋稅仍不得免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該分局表示,騎樓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徵免房屋稅要件,若騎樓有妨礙公共通行的行為,例如設攤營業或擺放桌椅,無論時間是全天或半天,均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減免原則,須依其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提醒民眾,騎樓如果停止營業或淨空恢復供公共通行時,請在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撥打本分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889-002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10-0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