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房屋稅欠稅催繳稅單已於8月1日寄發,納稅人收到稅單後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106年度房屋稅尚有部分納稅義務人迄今仍未繳納,稅務局已於8月1日將催繳繳款書全數委託郵局寄出,納稅義務人請於繳納期限(106年9月15日前)內儘速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如銀行、農會信用部)或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繳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本次遞送催繳房屋稅繳款書,因房屋稅繳款書銷號時間有落差,會有部分民眾已繳納又再收到催繳之房屋稅單,所以特別請納稅義務人收到催繳稅單時,務必確認是否已繳納完成以免重複繳納。

更新日期:106-08-2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1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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