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實體電子發票,獎金匯入指定帳戶,節省印花稅又環保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統一發票每件中獎獎金1000元(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應按中獎金額千分之四貼繳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消費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並事先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網站(https://www.einvoice.nat.gov.tw),設定領獎資料,填寫匯款帳戶,中獎時獎金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節省領獎手續,還可免課印花稅。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莊筱茹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8

更新日期:106-07-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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