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更正上傳申報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請申報單位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市陳先生詢問,採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上傳成功後,發現部份資料錯誤需更正申報,是重新上傳更正部份或重新上傳全部申報資料?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據「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二章第一節申報需知(二)之2規定:「採用網際網路辦理申報者則應合併所有資料並經審核無誤後再上傳申報,以避免因多次上傳導致前次申報資料被後申報資料覆蓋,如未遵照辦理造成資料漏失,申報單位應負一切法律責任。故申報單位遇有更正上傳情事者,應將全年應申報資料全部再上傳一次,而非僅上傳申報更正部份資料,請申報單位特別注意了,以免影響權益。
該局進一步表示: 99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限至100年1月31日止,於1月31日晚上12時前皆可透過網路隨時更正其申報資料,如使用網路報稅密碼上傳申報資料者,每申報單位每日僅限網路更正申報資料5次。
該局呼籲:請申報單位儘量採用網路申報,早申報早安心;以免到申報後期上傳時,遇網路塞車,造成逾期申報之情形。【#012】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料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黃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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