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3-4月期起公用事業中獎電子發票,中獎人可持公用事業費用帳單逕向郵局領獎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雄鄉林小姐問:公用事業中獎電子發票如何領奬?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自106年6月6日起,106年3-4月期以後之水電、瓦斯、電信費等公用事業中獎電子發票,中獎人得持該筆載有「載具識別資訊」及「領獎收據」之費用帳單(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紙本電子帳單或補發載具證明單)向郵局領獎。

國稅局說明,公用事業產製抬頭為106年3月以後之費用帳單已新增「領獎收據」欄位,用戶如有中獎,不須再到超商的KIOSK機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已指定扣款繳費帳戶者,直接匯入中獎獎金,未指定扣款帳戶者,由郵局掃瞄讀取費用帳單之「載具識別資訊條碼」,並核對中獎清冊與中獎人身分證無誤後,即可給獎。

新聞稿聯絡人: 銷售股 呂股長

聯絡電話:05-2062141分機300 

更新日期:106/06/08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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