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發送簡訊21,583筆提醒您繳納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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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106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末日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新竹市稅務局於4月26日貼心發送21,583筆簡訊提醒忙碌的您儘速繳納,如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將被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還會被移送執行,若又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 (含路邊停車),除補稅外,更會被處以1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表示,本次簡訊係以截至4月21日仍未繳納之民眾為發送對象,如收到簡訊時已繳納者請勿重複繳納,稅務局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另外提醒民眾,5月3日至5月4日尚未加徵滯納金期間,民眾還可以前往萊爾富、全家、7-eleven、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自5月5日起便會開始加徵滯納金,而且只能到金融機構繳稅。如果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已遺失者,請儘快至稅務局或監理單位補發稅單,聯絡電話:新竹市稅務局(03)5225161轉311-316;新竹市監理站(03)5327101轉107、108。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4/2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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