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繳納牌照稅的車主,請在5月2日預留稅款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6年使用牌照稅已經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利用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6年5月2日在帳戶內預留應繳稅款,俾利辦理扣款手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利用存款帳戶轉帳繳納稅款好處多,除省去往返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繳稅時間,亦可免除忘記繳稅所加徵的滯納金或罰鍰,請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果要辦理自動轉帳扣繳稅款,可填寫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後寄回該局,即可自明年開始適用轉帳繳稅。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吳季玲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3

更新日期:106/04/1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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