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掃描QR-Code輕鬆繳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06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截止,因4月30日為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金融業放假,繳納期間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掃描繳款書上之行動條碼(QR-Code)即可繳納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只要用行動APP掃描稅單上的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連上繳稅網站,自動帶入繳稅資料,免再輸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資料,但務必核對繳稅資料是否與繳款書記載相符,再選擇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便可輕鬆又快速完成繳稅。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6/04/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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