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5月起全面清查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案件,新竹市稅務局自5月1日起全面清查,如5年內已再移轉或未作自用住宅使用,將會被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喔!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申請重購退稅經退還土地增值稅稅款後,其所重購之自用住宅土地自完成登記日起5年內,該局會每年定期清查,清查項目包括土地有無再移轉、有無出租、營業以及戶籍是否遷出等不符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情形,一旦查獲有類此情形,將立即追繳原已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4/18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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