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企業併購法分割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免課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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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分割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因合併非屬申報繳納契稅範圍,免徵契稅,不需要申請核發契稅免稅證明書。但若以發行新股取得房屋所有權者,核屬買賣性質,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契稅免稅證明書,以利辦理權利變更登記。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陳麗珠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6

更新日期:106/04/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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