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6年4月5日起地方稅務局於新屋區公所設置稅務服務櫃臺,服務時間改為每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12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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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106年3月24日起於新屋區公所設置稅務服務櫃臺,服務時間原為每星期二、四上午9時至12時,自106年4月5日起更改為每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12時。民眾只要攜帶身分證至服務櫃臺,即可就近在該公所申辦房屋稅籍證明、繳納證明、補發地方稅繳款書及全國總歸戶財產清單與綜所稅各類所得清單等隨到隨辦隨取件之服務,並受理各項地方稅申請案件與法令諮詢,省時又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106/04/0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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