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自用車輛及機器腳踏車全期、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了!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止,因截止日4月30日為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為勞動節金融業放假,繳納期間末日順延依法至5月2日,請車主記得如期繳納。若逾期未繳納,每逾二日將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稅單已陸續於106年3月中旬寄出,未收到稅單的民眾,可於正常上班時間向該局以電話申請補單或親至該局補發稅單,該局的總局及中壢分局亦於開徵期間(3月27日起至5月5日止)中午午休不打烊及下午延時服務至6點,提供民眾補單、查詢及變更寄送地址等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6。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10及207。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及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更新日期:106/03/28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03/28
106/03/28
106/03/28
106/03/28
10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