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棋藝比賽,僅對參賽者收取報名費,未對入場觀賽之民眾收取門票,不須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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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凡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

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如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

稽徵機關報備。故舉辦棋藝比賽,未對入場觀賽之民眾收取門票,則不須課徵娛樂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舉辦不收取門票之棋藝比賽,雖免徵娛樂稅,惟仍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備。

更新日期:106/03/1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1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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