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款書收不到,怎麼辦?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民眾抱怨房屋稅逾期繳納是因為沒有收到繳款書,導致須負擔滯納金或是被移送執行。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在購置房屋申報契稅時,申報書填寫的地址一般都是原居住地址或戶籍地,辦妥產權登記後搬遷至新買房屋居住時,常因疏漏未通知本局即時更改通訊地址,以致發生繳款書或公文書無法送達的情形。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通訊地址已更改,可利用繳款書背面之「地址更正欄」,詳實填寫新址封貼後,免貼郵票直接投入郵筒,或逕上本局網站(http:// www.tax.taichung.gov.tw )線上申辦,或來電、書面及臨櫃等方式辦理變更地址,本局會立即更改,以後便不會有繳款書或公文書無法送達的情形。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03/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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