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106年房屋稅清查作業已經開始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稅籍資料之正確性,每年例行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106年清查作業已自106年2月展開,預定清查期間至106年11月底止,本年度房屋稅籍清查重點包括自住房屋出租、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減免稅房屋及新、增、改建房屋等項目。     該局進一步表示,新修正房屋標準單價已於105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增、改建房屋在105年6月30日以前及7月1日以後建築完成者,適用不同房屋標準單價,又一般常見之頂樓增建、1樓前後加建、廠房增改建、或房屋增設電梯,皆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在未拆除前皆應依法課徵房屋稅。因此,自住房屋如有出租、房屋增改建、使用情形變更或減免原因消滅,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本縣為財政稅務局或其民雄分局)申報,以免受罰。房屋稅各類空白申請書表已置於該局官網,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載使用。     該局最後表示︰清查期間會派員實地勘查房屋,承辦員會配帶該局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配合及協助,民眾如有任何房屋稅相關問題,歡迎向該局(電話: 05-3620909)或所屬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洽詢。

更新日期:106/02/09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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