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擺設娃娃機、投籃機、搖搖馬等設施供人娛樂也要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期間,稅務人員實地訪查時發現,有些店家為了增加營收,會在店面門口、騎樓或門旁空地擺設抓娃娃機、投籃機、電動搖搖馬等設備供人娛樂,而這些設備皆屬於娛樂稅課稅範圍,請業者務必於營運前辦理營業登記並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提供電子機械設備供人娛樂,即屬於娛樂稅的課稅範圍,雖然每月營業額不多,仍應於營運前向所在地地方機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辦娛樂業登記而擅自營業,一經查獲,將被處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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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5/12/2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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