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已截止,仍有部份民眾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稅單繳納期限已至12月2日截止,逾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若民眾至今仍未收到105年地價稅稅單,請至該局或所屬三分局申請補發;或者以電話、傳真、網路申辦等方式辦理補單。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查詢,亦可撥打該局7748826、7748818(屏東總局)、7882744(潮州分局)、8354780(東港分局)、8895255(恆春分局)洽詢。

更新日期:105/12/09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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