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免稅車輛 愈早申請愈省錢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依牌照稅法規定,每一身障者可以有一輛車免徵牌照稅,符合免稅資格之車主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稅務局核准,當日即開始享有免稅待遇,所以愈早申請即可愈早免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由於牌照稅是按日課徵,身障者免稅是以申請核准日做為免稅起始日,晚一天申請就會多繳一天稅。另外免徵牌照稅係有條件限制,包括有駕照的身障者,車輛限本人所有;無駕照的身障者,該車輛限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及汽缸總排氣量2,400CC(自用車免稅限額為11,230元)為免稅上限,超過之稅額不予免徵。請符合資格之車主儘速申請,才能充分享有節稅待遇。
稅務局為提醒民眾,已針對有駕照且名下有車輛的身障者寄發輔導函及申請書,只要填妥後免貼郵票寄回稅務局,即可完成申請手續,歡迎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5/11/24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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