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工廠無減半課徵房屋稅之適用。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甲表示其公司新建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廠房,惟無使用執照,能否申請營業用減半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稅法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換言之,符合工廠輔導法登記設立之工廠,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自有房屋,始得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故違章廠房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不得許可設立,與前揭規定未合,無減半課徵之適用。

更新日期:105/11/09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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