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須在繳納期間屆滿前申請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須在繳納期間屆滿前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土地買賣移轉時,原本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可於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前,檢附建物證明文件(即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建物勘測成果圖等)及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申明書,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更新日期: 105/09/2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