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修房屋非屬改建,房屋稅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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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房屋非屬改建,房屋稅免申報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房屋整修需不需要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該分局表示:已有房屋稅籍之建物,若單純的整修內部、換裝門窗,甚至是現在流行的外牆拉皮,雖可增加房屋價值,但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所以不必辦理房屋稅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該局特別提醒,房屋除了新、增建須申報房屋稅外,若有拆除改建,仍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依規定申報而漏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可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更新日期: 105/09/2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