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設攤營業,房屋稅不適用免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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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供設攤營業,房屋稅不適用免徵規定!

(新竹市訊)騎樓供出租設攤營業、擺放生財器具(如咖啡桌椅或遊戲機等)或建造封閉式使用空間等,均不符房屋稅減免規定。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近年來房價高漲,尤其都會地區更是寸土寸金,屋主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會將自家騎樓築牆加裝鐵門,或將騎樓房屋供設攤營業使用,擺放與營業不可分離之生財器具,因已防礙公共通行,無論營業時間為全天或半天,均已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減免原則,所以是不能減免房屋稅的。例如:常見餐飲業者將餐桌椅擺放在騎樓供顧客使用或娛樂商家將遊戲機擺放在騎樓等。因此,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原本供營業使用或自行圍用的騎樓部分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記得可以在變更使用之日起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減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401-4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9/05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