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票切勿揭下重用以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在辦理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時,常見民眾將印花稅票揭下重用,所謂揭下重用,就是將已貼用銷花之稅票撕下來貼在其他憑證上使用。
該局呼籲民眾如溢貼印花稅票時,可申請退稅,切勿自行揭下重用,若經查獲,除追繳所逃漏印花稅額外,另須按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國斌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2
更新日期: 105/08/2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