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105年房屋稅稅單民眾,稅務局已再雙掛號寄出,請儘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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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105年房屋稅稅單民眾,稅務局已再雙掛號寄出,請儘速繳納!

民眾如因遷移導致未收到105年定期開徵房屋稅稅單者,地方稅務局已重新雙掛號寄發戶籍地,繳納期限至105年9月15日止。請民眾接獲稅單後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因繳款後到銷號完成有時間落差,提醒民眾,如該期房屋稅款已繳納,請不要再重複繳納。 該局指出:稅款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亦可至便利商店(全家、萊爾富、來來、統一等4家超商)繳納。 依房屋稅條例第1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有關房屋稅疑義之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124~130  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  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  

更新日期: 105/08/25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