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期繳納娛樂稅,有1%的奬勵金可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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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繳納娛樂稅,有1%的奬勵金可扣領!

(新竹市訊)為奬勵娛樂稅代徵人,例如經營舞場、電子遊戲機、餐廳附設卡拉OK、KTV等業者,只要如期繳納娛樂稅,有1%的奬勵金可扣領哦!
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之稅款,無論是次月10日前填用自動報繳書繳納,或由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查定課徵或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者),只要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均享有1%奬勵金的優惠,但稅務局也同時提醒代徵人注意,如逾期繳納,除無法扣領奬勵金外,每逾2日尚須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打電話03-5225161轉(分機319)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22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