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4季及100年元月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配合農曆春節假期,國稅局為讓營業人有充裕資金與時間方便繳稅,將99年第4季及100年元月查定營業稅繳稅期間展延至2月11日至2月20日止,繳款書都已發單寄出。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於接獲繳款書後,除了以現金、約定轉帳、ATM、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稅款外,查定營業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超商繳稅。
  該局提醒納稅人,營業人如果還没收到繳款書,請電話或親自前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單繳納。對於没有時間跑銀行或不習慣使用約定轉帳、ATM、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等繳稅方式之民眾,接獲繳款書後,可選擇於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月23日,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當日24時前,就近到超商以現金繳納稅款,2月24日以後只能持繳款書及現金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邱科長06-2298062
  彙總編號:10002-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