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取得之建物,需先申報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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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取得之建物,需先申報契稅

(新竹市訊)法院拍賣不動產,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土地可直接辦理登記,而建物則需先完納契稅,才可辦理登記。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法院拍賣案件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稅款由法院代為扣繳,從拍定價額中直接扣除,拍定人取得法院核發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可直接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但如權利移轉證書中有建物時,仍需由拍定人(新所有權人)先至稅務局辦理契稅申報並繳清後,才能辦理建物登記。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7/05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