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大戶7月1日起公告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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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大戶7月1日起公告至12月31日止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欠稅大戶計有營利事業累計逾5,000萬元者○○股份有限公司1家及個人累計欠繳地方稅逾新臺幣1,000萬元者2人,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告刊登於該局網站及公布欄。

  地方稅務局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社會正義,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及財政部規定辦理公告,公告內容包括納稅義務人姓名或名稱(含營利事業負責人姓名)、地址、稅目別、欠稅年度、欠稅或罰鍰金額;但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核准分期繳納稅款,並正在如期履行繳納義務之案件,不包括在內。

  公告期間地方稅務局會視欠稅變動情形更新公告內容,因此該局特別提醒欠稅人,為避免個人或公司聲譽受影響,請欠稅人儘速繳納;如欲繳納欠稅可就近向該局所屬分局補發繳款書繳納或以該局為受款人開立支票寄送欠稅所轄分局代為繳納。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7/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