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繳清牌照稅再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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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繳清牌照稅再開車上路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呼籲,105年度牌照稅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因超過5月3日限繳日30日,而仍未繳納,如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要繳納本稅外,依規定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林幸儀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3

更新日期: 105/06/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