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遺失或失竊可否免繳牌照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6/06/13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牌遺失或失竊可否免繳牌照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愛車車牌遺失或失竊時,請務必檢附警察機關車牌失竊證明單,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登記,並重領新牌照。如未依規定辦理,則視為繼續使用,逾期未繳納牌照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補稅外,須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民眾如有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承辦員:利文琦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420 更新日期: 105/06/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