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局與私人所訂之分割契約書,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有財產局與私人所訂之分割契約書,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國有財產局與私人因分割共有不動產,所簽訂之分割協議書,國有財產局因分割取得持分部分,依法可免貼印花稅票。至於私人依分割取得之部分,則應按金額千分之ㄧ貼用印花稅票。
        該分局也特別呼籲,印花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已建置完成,公司行號或執行業務者如有書立各式應貼用印花稅票之憑證,只要至該局網站(http://www.tax.pttb.gov.tw/)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即可輕鬆地完成印花稅申報作業,網路申報省時省力,是納稅人最佳的選擇。

更新日期: 105/02/2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