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

(臺中訊)黃小姐出售一筆沙鹿區的土地,因前幾年曾繳納工程受益費,經地方稅務局提醒可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併同申請從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但黃小姐一時找不到工程受益費繳納收據,詢問工程受益費繳納收據遺失怎麼辦?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表示,請民眾提供工程受益費收據除了確認納費人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外,更可以核對繳納金額、土地面積及持分等資料,若收據不慎遺失,可填寫收據遺失之切結書代替。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出具切結書代替工程受益費收據者,會直接以局內查得資料核定金額計算土地增值稅!

  該分局提醒民眾,如有土地增值稅之問題,民眾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沙鹿分局第二股04-26624146分機203,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