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轉帳納稅省時安全又便利,繳稅最好的選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辦理轉帳納稅省時安全又便利,繳稅最好的選擇

(臺中訊)沙鹿區的李小姐日前因未留意地價稅的繳款期限,逾期繳納致被加徵滯納金,因而感到很無奈,經向地方稅務局詢問後,決定申請轉帳納稅,這樣日後就不用牽掛繳款期限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常因忙碌的生活而遺忘繳款期間,除了加徵滯納金外,甚可能因逾30日仍未完納,而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該局提醒,為避免類此情況,可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後,而且只會在繳納期限的最後1日才從帳戶中扣取稅款,並不會有利息損失,而且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可一併辦理申請。稅務局於各稅開徵前,會先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書,請納稅人預留存款,將不另發繳款書,另轉帳扣款成功後,亦會主動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可當一般繳款書收據。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欲申請轉帳納稅可攜帶存款人帳戶印鑑章、存摺、身分證及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影本乙份,至各縣市稅務局填寫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即可辦理。另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1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