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翻修會不會增加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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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翻修會不會增加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民眾如將原有房屋增建或拆除改建,須於建造完成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依規定申報而漏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可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所謂「增建」是指在原建築物增加面積或高度,例如:擴建面積、陽台外推或加蓋樓層等均屬之。「改建」是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在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加高度或擴大面積。以上二種情形都應向稅捐機關申報,以重新核算房屋現值課徵房屋稅;而增、改建以外的房屋修繕,如外牆拉皮、整修內部、換裝門窗、隔間、裝潢等,雖可增加房屋價值,但不屬於房屋稅條例所訂「改建」範圍。如您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