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加裝座椅未辦理變更及補繳稅款,被查獲處2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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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加裝座椅未辦理變更及補繳稅款,被查獲處2倍罰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多起使用牌照稅違章案件,是因為小貨車加裝座椅未辦理變更而被處罰,提醒民眾車輛如果有改換機件或改設座架的情形,一定要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是依照監理機關登記的車輛種類及排氣量課稅,相同排氣量的貨車及客車,每年應繳納的使用牌照稅,客車比貨車多,如果車輛原本登記是小貨車,因為需要載人而加裝座椅,一定要向監理機關變更為小客車,並自變更日後改按小客車稅額課稅,如果沒有辦理變更手續及補繳差額稅款,將視為移用牌照,被查獲會處以小客車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1,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更新日期: 105/05/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