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款書經郵局寄存送達即生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繳款書經郵局寄存送達即生送達效力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對納稅義務人未繳納的繳款書,稽徵機關將以雙掛號方式再送達,當郵務機關遞送至納稅義務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也没有受領的同居人、受雇人及應送達處所的接收郵件人員時,會在門首或信箱留下送達通知書,郵件則寄存於送達地的郵局,並以寄存日為發生送達效力的日期。

  地方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在接獲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務必儘速向通知書上所載的郵局領取,因繳款書一經寄存送達,即發生送達的效力,如逾繳納期限仍不繳納者,除加徵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地方稅務局籲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以維護自身權益,以免荷包縮水了。民眾如有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5/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