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房屋仍應申報稅籍繳納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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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房屋仍應申報稅籍繳納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納稅義務人詢問,違章房屋又沒有權狀,為何要申報稅籍繳納房屋稅?該局特別提出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換句話說,房屋不管有沒有產權登記,都是課稅範圍。但是,未領得建築物建築執照房屋之設立房屋稅籍及完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房屋。

  該局籲請房屋所有權人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務局申報稅籍,以免權益受損或因此發生漏稅情事而遭受處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1/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