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供營業使用時,是不符合供公共使用的要件,無法免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轄區內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圍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會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或營業用等相關稅率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889002免費電話洽詢。

更新日期: 105/01/2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